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
1、 主持人核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调查人身份。 2、 主持人介绍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记录员及有关部门人员。 3、 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 4、 本案调查人介绍案由,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5、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辩。 6、 当事人、调查人双方就案情进行辩论,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调查提问。 7、 当事人、调查人核对笔录后签字或盖章。 8、 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