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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

1、 主持人核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调查人身份。
2、 主持人介绍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记录员及有关部门人员。
3、 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
4、 本案调查人介绍案由,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5、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辩。
6、 当事人、调查人双方就案情进行辩论,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调查提问。
7、 当事人、调查人核对笔录后签字或盖章。
8、 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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