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登记申请者的法人代表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指界委托书。2、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3、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1) 不含解决土地权属争议的时间;(2) 不含地籍测量时间。
1、 土地登记申请者的法人代表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指界委托书。2、 土地证书或者他项权利证书。3、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4、 与登记有关的文件、合同协议书和出让金等有关费用交纳凭证。
1、 贷款意向书;2、 国有土地使用证;3、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4、 经确认的《土地评估报告书》;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6、 出让金或转让收益缴付凭证。
(1)不含地价评估时间
1、 贷款意向书;2、 国有土地使用证;3、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4、 经确认的《土地评估报告书》。
(2)不含地价评估时间
银行出具同意续期证明
银行出具已全部偿还借贷本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