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本溪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东煤干校改造用地、外贸库改造用地、干调库改造用地和本溪市第十中学教师住宅改造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宗地情况
1、东煤干校改造用地,位于本溪市中心区,东临新城路,西邻人民文化宫,北临胜利路,南邻水塔路。规划用地面积为18000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为9500平方米,容积率1.5—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规划用途为商住及公共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具体用地情况详见规划条件设计图)。
2、外贸库改造用地,位于本溪市明山区,用地四周均邻多层住宅楼。规划用地面积7700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32.0,绿地率≥25%。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
3、干调库改造用地,位于本溪市明山区,东邻消防路,南为东坟体育场,西侧邻本钢十宿,北侧邻解放路。规划用地面积7500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4500平方米,容积率<4.5,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70米,绿地率≥30%,停车泊位≥50个。规划用途商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70年。
4、本溪市第十中学教师住宅改造用地,位于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临山坡,西邻商住楼,南临十中校园,北邻本溪市第四制药厂。规划用地面积49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36.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
二、挂牌出让方式、时间及地点:
1、 挂牌出让方式:东煤干校改造用地、外贸库改造用地均为净地出让;干调库改造用地、本溪市第十中学教师住宅改造用地为毛地出让,拆迁安置补偿由竞得人负责。
2、 挂牌出让时间:2004年5月18日上午8时至2004年5月28日晚5时(工作日内)。
3、 挂牌出让地点:本溪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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