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2005-2-1)

    为加大国家对国土资源的监管力度和宏观调控能力,建立政令统、运转顺畅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我市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的要求,基本完成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任务,保留两县国土资源局,市区设立两个分局,在五个区内(含开发区)设立国土资源管理所,在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国土资源管理职能。